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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112年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2.0-交通接送服務遴選須知
* 20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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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南市112年長期照顧2.0-交通接送服務增車計畫遴選須知


一、申請資格:

  (一)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社會團體。

  (二)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三)醫療機構、護理機構。

  (四)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


二、申請方式: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19日下午5時前函文及備齊文件(詳如遴選須知及附件),送達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號6樓—交通專車服務承辦收)(郵寄者亦同,請儘早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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