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首頁 > 認證
認證
分享到 分享到FaceBook 分享到Line 分享到Plurk 分享到Twitter 轉寄此文章 列印此文章
字級大小:

長照人員認證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含換補發、更新)申請相關說明


一、民眾申請,請備齊以下文件,向本中心6處分站提出申請:

  (一)填具「認證申請表」。

  1. 身分證正本。(正本檢核完畢歸還)
  2.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黏貼於申請表中。

  (二)最近3個月內之1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2張。

       (背面寫上姓名,1張黏貼於申請表)

  (三)符合資格及完成訓練之證明文件正本與影本。(正本檢核完畢歸還)資格請參考:(請點選)長照服務人員認證應符合之資格及訓練一覽表

  (四)送件申請單位。

     (1) 東區分站(無障礙之家C棟3樓)

  • 地址: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二段500號
  • 電話:(06)209-3133

     (2) 麻豆區分站

  • 地址:臺南市麻豆區忠孝路6號4樓
  • 電話:(06)571-1022

     (3) 新營區分站

  • 地址:臺南市新營區府西路36號3樓
  • 電話:(06)632-1994、(06)632-3884

     (4) 柳營區分站

  • 地址:臺南市柳營區博愛街18號2樓
  • 電話:(06)622-6646

     (5) 佳里區分站

  • 地址:臺南市佳里區佳安東路6號
  • 電話:(06)722-1713

     (6)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社會福利大樓6樓)

  • 地址: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號6樓
  • 電話:(06)293-1233

二、本人若因故無法親自辦理,應詳填「委託書」,並檢具身分   證正本與影本、符合資格及完成訓練之證明文件正本與影本,由受託人代理申辦。受託人(代辦人)請攜帶身分證正本。


三、機構統一送件申請,請依據業務主管機關,函文送件辦理:

▲衛生局:護理之家、居家護理所。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1. 居家式、社區式、住宿式(綜合式)長照機構。
  2. 一般民眾。

※機構函文本中心申辦時,請檢具以下文件:

  (一)機構統一送件認證清冊。(先email一份至承辦信箱heartache@mail.tainan.gov.tw)。

  (二)認證申請表。

  (三)最近3個月內之1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2張。 (背面寫上姓名,1張黏貼於申請表)

  (四)符合資格及完成訓練之證明文件影本。 (影本請加蓋個人印章及與正本相符章) 資格請參考:(請點選)長照服務人員認證應符合之資格及訓練一覽表


四、長照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間為六年。


五、有繼續從事長照服務必要者,應於有效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請至『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https://ltcpap.mohw.gov.tw/molc/auth/login?targetUri=%2F)查詢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列印總積分表單,並填具認證申請表,申請認證更新;逾有效期限申請更新者,應檢具申請更新日前六年內完成之繼續教育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長照人員應具備資格證明文件,並接受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3條規範之訓練課程,始得辦理認證。

》相關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