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有關114年「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辦法」相關申請,請有興趣申請單位於114年3月31日前填具獎勵事蹟表及檢同相關證明文件送社會局彙辦,如有問題
請電洽人民團體科─李琇瑛,電話 (06)2982558。
相關表單請臺南市志願服務網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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