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113年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教育訓練計畫
一、緣起:
台灣老化人口逐年增長,長照服務需求人員數亦隨之增加,近來長照個案多元化且複雜性高,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個案管理人員(以下簡稱A個管)需求數量高,且流動率高,以致人員品質參差不齊,為改善人員供需、業務執行與服務品質困境,依「長期照顧服務法」及「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之規範,規劃資格訓練及專業知能等面向,以A個管人員年資劃分訂定課程,以提升服務素質。
二、依據:
(一)長期照顧服務法第3條。
(二)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14日衛部顧字第1121961827號函訂定「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個案管理人員工作手冊」。
(三)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18日衛部顧字第1101961063A號函訂定「長期照顧專業課程(LevelⅡ)-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規定。
(四)衛生福利部111年9月12日衛部顧字第1111962090A號函訂定「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個案管理人員資格訓練課程」。
(五)衛生福利部113年1月25日衛部顧字第1131960188號函訂定「113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三、目的:
(一)建立對個案管理服務整體性的專業認知。
(二)強化個案管理員對於跨專業整合的運用。
(三)增強A個案管理人員對於長期照顧服務資源之連結及應用。
四、辦理期程:113年4月至113年12月。
五、參訓資格:
符合課程要求條件之本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個案管理人員,依課程規劃參訓人數開放10%給予其他縣市報名參加。
六、講師資格:
(一)具課程內容領域專長或教育部審定講師級(含)以上資格者。
(二)具有各類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或其他領域領有證書者,並具授課內容領域專長及符合下列資格,學歷及經歷(授課領域):
1.碩士以上者【三年(含)以上】
2.學歷為大學者【五年(含)以上】
3.學歷為專科者【七年(含)以上】
4.現(曾)任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長照相關職務者。
七、課程規劃:
(一)預計辦理課程及場次如下,實際辦理月份得依現況調整。
類別 |
課程名稱 |
時數 |
訓練對象 |
預計參訓人數 |
預計辦理場次數 |
預計辦理月份 |
資格訓練 |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個案管理人員資格訓練 |
26小時 (分3天辦理) |
任職起3個月內尚未接受過資格訓練之A個管 |
50人/場 |
2場次 |
5月、10月 |
繼續教育 |
失智共同照護中心(簡稱共照中心)專業人員8小時基礎訓練課程 |
8小時 (1日) |
取得A個管資格後3個月內完成 |
50人/場 |
1場次 |
4月 |
失智症醫事專業8小時訓練課程(各類專業人員進階課程) |
8小時 (1日) |
取得A個管資格後6個月內完成 |
50人/場 |
1場次 |
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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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個案管理人員長期照顧專業課程 (Level Ⅱ) |
32小時 (分5天辦理) |
取得A個管資格後1年,並於任職起6年內須完成 |
50人/場 |
1場次 |
7月 |
(二)各項課程內容如下,各課程授課時間及講師得依實際辦理情形調整。
1.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個案管理人員資格訓練:課程共26小時,其中20小時為實務課程分3天辦理,完訓後核發20小時結訓證明,另6小時為案例實作,將由本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向本局照管中心申請,以實務演練方式辦理,完成後核發6小時合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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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訓練課程內容 |
時數 |
授課講師 |
第一天 |
08:30-09:00 |
簽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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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2:00 |
長照2.0政策與長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介紹 |
3 |
內聘講師 |
|
12:00-13:00 |
午餐 |
|||
13:00-16:00 |
個案管理與服務品質 |
3 |
外聘講師 |
|
16:00-16:10 |
休息 |
|||
16:10-17:10 |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管人員的角色功能與職掌 |
1 |
外聘講師 |
|
17:10- |
簽退 |
|
時間 |
訓練課程內容 |
時數 |
授課講師 |
第二天 |
08:30-09:00 |
簽到 |
||
09:00-12:00 |
專業整合與資源連結 |
3 |
外聘講師 |
|
12:00-13:00 |
午餐 |
|||
13:00-15:00 |
失能身心障礙者需求與資源運用 |
2 |
內聘講師 |
|
15:00-15:10 |
休息 |
|||
15:10-17:10 |
家庭照顧與高負荷家庭處理 |
2 |
內聘講師 |
|
17:10- |
簽退 |
|
時間 |
訓練課程內容 |
時數 |
授課講師 |
第三天 |
08:30-09:00 |
簽到 |
||
09:00-10:00 |
長照相關資訊系統及實務操作 |
1 |
內聘講師 |
|
10:00-10:10 |
休息 |
|||
10:10-12:10 |
倫理議題 |
2 |
外聘講師 |
|
12:10-13:10 |
午餐 |
|||
13:10-16:10 |
實務案例分享與演練 |
3 |
內聘講師 |
|
16:10- |
簽退 |
2.失智共同照護中心(簡稱共照中心)專業人員8小時基礎訓練課程,課程內容及時數依衛生福利部112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申請作業須知訂定。
時間 |
訓練課程內容 |
時數 |
授課講師 |
07:50-08:00 |
簽到 |
||
失智症之認知功能評估 |
1 |
外聘講師 |
|
失智症相關倫理議題 |
1 |
外聘講師 |
|
10:00-10:10 |
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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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2:10 |
家屬照顧常見困難及處理 |
2 |
外聘講師 |
12:10-13:10 |
午餐 |
||
13:10-15:10 |
失智共照中心專業人員的角色功能及團隊合作 |
2 |
外聘講師 |
15:10-15:20 |
休息 |
||
15:20-17:20 |
問題解決能力-臨床案例分享及討論 |
2 |
外聘講師 |
17:20~ |
簽退 |
3.失智症醫事專業8小時訓練課程(各類專業人員進階課程),課程內容及時數依衛生福利部112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申請作業須知訂定。
時間 |
訓練課程內容 |
時數 |
授課講師 |
07:50-08:00 |
簽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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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09:00 |
與失智者溝通之原則與技巧 |
1 |
外聘講師 |
09:00-10:00 |
失智症精神行為問題及其照顧 |
1 |
外聘講師 |
10:00-10:10 |
休息 |
||
10:10~12:10 |
失智症不同階段照顧重點方法 |
2 |
外聘講師 |
12:10-13:10 |
午餐 |
||
13:10-15:10 |
失智者之活動安排與環境營造 |
2 |
外聘講師 |
15:10-15:20 |
休息 |
||
15:20-16:20 |
失智症的法律議題 |
1 |
外聘講師 |
16:20~17:20 |
失智症安寧療護 |
1 |
外聘講師 |
17:20~ |
簽退 |
4.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個案管理人員長期照顧專業課程(Level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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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訓練課程內容 |
時數 |
授課講師 |
第一天 |
09:30-10:00 |
簽到 |
||
10:00-12:00 |
感染控制 |
2 |
外聘講師 |
|
12:00-13:00 |
午餐 |
|||
13:00-15:00 |
倫理議題及實務研討 |
2 |
外聘講師 |
|
15:00-15:10 |
休息 |
|||
15:10-17:10 |
評估量表的指標內涵與運用 |
2 |
內聘講師 |
|
17:10- |
簽退 |
|
時間 |
訓練課程內容 |
時數 |
授課講師 |
第二天 |
08:40-09:00 |
簽到 |
||
09:00-10:00 |
溝通與協調 |
1 |
外聘講師 |
|
10:00-10:10 |
休息 |
|||
10:10-12:10 |
擬定照顧計畫 |
2 |
內聘講師 |
|
12:10-13:10 |
午餐 |
|||
13:10-15:10 |
社區工作方法及社區服務資源連結 |
2 |
外聘講師 |
|
15:10-15:20 |
休息 |
|||
15:20-17:20 |
失能身心障礙者的需求分析及資源連結 |
2 |
外聘講師 |
|
17:20- |
簽退 |
|
時間 |
訓練課程內容 |
時數 |
授課講師 |
第三天 |
08:40-09:00 |
簽到 |
||
09:00-10:00 |
人身安全 |
1 |
外聘講師 |
|
10:00-10:10 |
休息 |
|||
10:10-12:10 |
失智者的需求分析及資源連結 |
2 |
外聘講師 |
|
12:10-13:10 |
午餐 |
|||
13:10-15:10 |
家庭照顧與高負荷家庭處理機制 |
2 |
內聘講師 |
|
15:10-15:20 |
休息 |
|||
15:20-17:20 |
復能專業服務及資源連結 |
2 |
外聘講師 |
|
17:20- |
簽退 |
|
時間 |
訓練課程內容 |
時數 |
授課講師 |
第四天 |
09:40-10:00 |
簽到 |
||
10:00-12:00 |
長照輔具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服務及資源連結 |
2 |
外聘講師 |
|
12:00-13:00 |
午餐 |
|||
13:00-15:00 |
服務品質之評估與監測 |
2 |
內聘講師 |
|
15:00-15:10 |
休息 |
|||
15:10-17:10 |
照顧會議的意義與方法 |
2 |
外聘講師 |
|
17:10- |
簽退 |
|
時間 |
訓練課程內容 |
時數 |
授課講師 |
第五天 |
08:40-09:00 |
簽到 |
||
09:00-12:00 |
個案研討(跨專業領域資源運用) |
3 |
內聘講師 |
|
12:00-13:30 |
午餐 |
|||
13:30-16:30 |
個案研討(跨專業領域資源運用) |
3 |
內聘講師 |
|
16:30- |
簽退 |
八、預期效益:
透過講座方式辦理教育訓練活動,期增進A個管人員專業知能與個案處遇技巧,以提升個人成長及長期照顧服務及個案管理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