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臺南市政府辦理特約長期照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服務實施計畫等相關服務契約書
一、特約單位資格
輔具購買:營業項目登記有醫療輔具製造、醫療輔具批發、醫療輔具零售,並與本局簽約之合法立案業者。
環境改善:營業項目登記有土木工程、其他工程類、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並與本局簽訂契約書之合法立案業者。
輔具租賃:依商業登記法辦理商業登記或依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取得藥商許可執照,並與本局簽約之合法業者。
二、應備文件
(一) 輔具購買及環改:
(二) 輔具租賃: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特約長期照顧輔具租賃服務契約書(一式二份)
臺南市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輔具租賃服務營運計畫書(一份)
三、注意事項
(一) 契約書請於左側裝訂,並蓋騎縫章及公司大小章。
(二) 購買及環改之特約廠商基本資料表請蓋公司大小章及發票章(或統一編號章)。
(三) 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公司大小章。
四、符合資格之廠商,請依契約書/計畫書之內容備齊相關文件,以郵寄掛號送達本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辦理申請。
五、旨揭服務實施計畫等相關檔案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