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了日間照顧、居家服務、臨時住宿(夜間住宿),服務使用者能依自身需求調整服務的內容,並在熟悉的環境,由熟悉服務員提供服務,以免去照顧者為了申請不同服務的奔波並降低服務使用者重新熟悉環境和照服員的次數,以提高服務的品質與效率。
服務對象
(一)居住於本市並經本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二級以上者:
(二)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聘僱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者。
服務內容:
【服務單位】
【開辦說明】
【相關連結】
【服務資源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