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由提供營養餐飲服務,促進個案飲食衛生與身體健康,並透過送餐活動,適時關懷個案生活狀況及了解需求,俾利提供服務、諮詢或轉介,以提昇生活品質。
服務對象
(一)實際居住本市且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聘請外勞看護、未領有老人特別照顧津貼補助,並經照顧服務管理專員評估下列對象符合照顧管理評估量表(以下簡稱CMS)需要等級第二級以上:
(二)符合第一款者須無法自行外出購買食物,且符合以下資格之一,始得接受服務:
(三)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前已接受服務者,得繼續接受服務至一百零九年度第一次複評,依複評結果重新核定補助。
服務內容
收費補助標準
【送餐單位】
【實施計畫】
【相關連結】
【服務資源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