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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照顧服務
*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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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照顧服務


讓失能長輩在熟悉的社區中就近得到照顧,是提供失能長輩白天開講做伴、活動筋骨、體驗學習,傍晚回到熟悉家裡輕鬆安心夜夜好眠的好所在。


服務對象

(需符合以下規定)

  1. 實際居住於本市,並經本中心照顧管理專員或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評估有失能情形
  2. 以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為主,包含下列
    1. 六十五歲以上失能老人。
    2. 五十五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3. 五十歲以上失智症者。
    4. 失能身心障礙者。
  3. 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聘僱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

服務內容

  1. 生活照顧。
  2. 生活自立訓練。
  3. 健康促進。
  4. 文康休閒活動。
  5. 提供或連結交通服務。
  6. 家屬教育及諮詢服務。
  7. 護理服務。
  8. 復健服務。
  9. 備餐服務。

補助標準

補助標準:依據「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長期照顧服務提供者特約簽訂及費用支付作業要點」辦理。

長照需要等級 每月最高給付額度(元)

第2級 10,020

第3級 15,460

第4級 18,580

第5級 24,100

第6級 28,070

第7級 32,090

第8級 36,180


民眾部分負擔比率(%)

  • 低收入戶 0%
  • 中低收入戶 5%
  • 一般戶16%

臺南市特約社區長照機構


日間照顧服務歷年評鑑


開辦日間照顧中心


社區長照機構交通接送車


臺南市各行政區日照服務資源涵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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