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 19)疫情解除前,延續以視訊方式替代實體課程」
1.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防疫措施,減少疫情期間群聚,長照人員繼 續教育訓練(含Level II、III)之進行,除含實務操作或情境演練之課程外,實體課程 進行方式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亦得以視訊方式進行。
2.為確保學員學習成效,採用視訊方式者,其繼續教育課程之認定及積分之採認實施要件如下:
(1)學員需修畢完整課程內容並採線上簽到退方式(依該認可單位規範辦理)。
(2)視訊課程應維持其互動性,並可利用線上評核方式確認學習成效,且應留有紀錄供 認可單位查核,通過測驗之學員始得送請辦理積分採認。
(3)如屬個案研討之課程,則應有帶課講師,分組帶領學員討論之機制。
3.至課程內容包含實務操作或情境演練者,例如:「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訓練課程」中6 小時情境演練、「BA08-足部照護」中4小時實務操作、「口腔內(懸壅垂之前)及人工氣 道管內分泌物之清潔、抽吸與移除」中8小時技術演練及實習課程等訓練,因該專業知識 與技能尚須透過實際操作演練方致熟練,爰前述實務操作、演練或實習課程仍應以實體課 程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