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112年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專業人員安全守護計畫
壹、目的
依據本方案背景資料所示,八成以上失能者具有慢性疾病,且可能導致失能狀況惡化造成就醫不便,或是維持健康的能力下降,故而推動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
藉由基層醫療院所醫師家訪開立醫師意見書(每半年需開立 1 次),提供長照及醫事服務上的建議,使長照服務人員能更了解個案狀況及照顧時注意事項,再輔以護理人員護理人員進行每月之電訪或家訪,追蹤個案慢性病狀況與相關醫療諮詢,以建立醫療與長照結合之服務模式,為保障執行業務期間安全的保障,爰特定此計畫,並藉此提高各地方基層醫療院所加入服務之意願。
貳、依據
自110年底迄今,本局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已達37家,提供服務之醫師與護理人力共有154位,其人力每半年需進行1次醫師意見書的開立,且首次收案與每4個月需進行1次家庭訪視。為提供上述人力執行業務期間安全的保障,爰特定此計畫,並藉此提高各地方基層醫療院所加入服務之意願。
參、 補助項目及金額
一、意外險為主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依保單保費實支實付,每人補助最高上限為1 ,000元
二、若為跨年度保單,相同之保單號碼以申請一次為限。
肆、 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
一、於112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填妥以下文件寄至本局審核。
二、本局於收件後進行核定,單位依核定函結果備妥收支明細表(附件3)寄至本局請款。
三、以上資料請於信封封面註明「申請單位名稱」並於時限內寄至本局,地址:台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2段315號6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