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失能長輩在熟悉的社區中就近得到照顧,是提供失能長輩白天開講做伴、活動筋骨、體驗學習,傍晚回到熟悉家裡輕鬆安心夜夜好眠的好所在。
服務對象
(需符合以下規定)
一、實際居住於本市,並經本局長期照護科或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評估有失能情形
二、以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為主,包含下列
服務內容
補助標準
第2級 10,020
第3級 15,460
第4級 18,580
第5級 24,100
第6級 28,070
第7級 32,090
第8級 36,180
民眾部分負擔比率(%)
【開辦日間照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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