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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申請居家服務有何條件?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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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實際居住於本市,並經本局本局以照顧管理評估量表(CMS)審定為長照需要等級第二級以上,且無僱請外籍看護工、未領有老人特別照顧津貼補助,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 失能身心障礙者
  3.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4.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