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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申請老人送餐服務有何規定?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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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服務對象以實際居住臺南市,由本局以照顧管理評估量表(CMS)審定為長照需要等級第二級以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 失能身心障礙者
  3.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4.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低收及中低收入戶餐費補助70元,一般戶餐費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