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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110年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醫事C級巷弄長照站 廚房志工保險 投保資訊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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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南市110年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醫事C級巷弄長照站  廚房志工保險 投保資訊  

本案承保期間自110年4月1日至111年4月1日止

新光產物保險


有關本年度「廚房志工」意外團體傷害保險相關內容如下:

  • 第一類特定傷害保險:意外傷害致身故或失能,最高理賠新臺幣100萬元。
  •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依燒燙傷體表面積計算給付比例,最高理賠新臺幣100萬元。

附表:重大燒燙傷程度表 

  • 醫療門診給付:意外事故所致請求醫療給付實支實付,每次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最高新臺幣3萬元整。
  • 承保廠商: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保險費用:每人新臺幣250元整。

本案理賠內容為「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醫事C級巷弄長照站業務執行範圍」:

  • 被保險人於執勤職務(含正當路途1個小時內)時,因遭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意外傷害事故,並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致其身體蒙受傷害、殘廢或死亡者。
  • 參加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舉辦或幫被保險人報名參加之教育訓練、表揚活動。
  • 被保險人於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內、外之服勤活動或臨時性活動支援。
  • 被保險人無投保年齡限制,惟每筆保單至少需5名被保險人始能成立。

※志工保險案所需經費已涵蓋於本局年度補助之據點、醫事C運作費中,請各要保單位於年度結束前辦理核銷。

※為保障被保險志工權益,請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醫事C級巷弄長照站務必落實輪值期間志工本人確實簽到退。

※如因本案保險發生任何糾紛,應依民法、保險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本局不涉入處理。

※依保險法第65條規定:被保險人自理賠請求日起,經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有關要保單位投保、志工加退保、傷害理賠、遺失補發、變更資訊,請依相關檔案下載辦理。


本案聯絡人:吳敏菁,聯絡電話:06-2931232 


 

》相關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