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113年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醫事C單位志工教育基礎暨社會福利類特殊訓練計畫
一、研習對象:本案參訓對象為實際於本市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醫事C單位從事服務,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入口網志工資料管理列冊在案,且尚未領取志願服務紀錄冊之13歲以上志工。非為上述列冊人員而參訓者,經查證屬實,立即取消參訓資格,並不發予結業證明。
二、研習時間、地點:請參閱本案計畫,如下方附件。
三、請詳閱注意事項,再行報名事宜。